攀枝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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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入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拟迁移人为被投靠人婚生子女,迁入地为城镇地区,仅可投靠家庭户。凭以下手续入户:
1.《迁入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3.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且抚养权归迁入方(父母离婚的提供);
4.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不动产中心登记备案的备案表和购房合同。

依据:1.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 2.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3.《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共户口管理的通知》(攀公治〔2012〕15号) 4.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攀枝花市公安局户籍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