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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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本市大中专生升学迁出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迁出户口的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或居民集体户口内页)、居民身份证;
2.《新生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

依据:1.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 2.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