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
当前位置:
互动交流
>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答
治安管理
本市大中专生升学迁出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迁出户口的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或居民集体户口内页)、居民身份证;
2.《新生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
依据:1.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厅治发〔2015〕19号) 2.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