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科技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攀枝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补偿进行了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合作银行、合作担保公司和合作保险公司面向市内中小微企业开展的小额度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进行补偿(单户企业发生的科技和信贷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鼓励科技金融机构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瞪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
二、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产品
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产品是指合作银行单独或与合作担保公司、合作保险公司根据中小微科技企业特征或自身特点,推出的适合中小微科技企业的轻资产抵(质)押或信用贷款产品。
三、补偿比例
1.银行+政府风险补偿:财政对贷款本金损失给予60%风险补偿。
2.银行+保险+政府风险补偿: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公司先行分担不少于50%的贷款本金损失;财政对剩余部分贷款本金损失给予80%风险补偿,其他由合作保险公司与合作银行按双方事先约定比例分摊。
3.银行+担保+政府风险补偿:财政、银行、担保对贷款本金损失部分按4:3:3比例分摊。
四、补偿程序
科技型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损失发生后,合作银行向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提交补偿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补偿申请进行审核认定;通过认定后,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由财政按照相应的风险共担机制规定比例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