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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经贸校江南校区大门前学生及行人通行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第1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现学校大门外人行横道处设红绿灯”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对经贸校江南校区周边道路交通现状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周边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流量进行了摸排调查。因距该校前后不足200米处的市看守所路口和四季花城连接线路口均设有固定式信号灯,为确保道路通行效率,结合该校上下学时段过街需求大的实际,交警部门在人行横道处设置了移动式红绿灯,同时安排警力加强该路段交通秩序维护,以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二、关于“在该路段修设人行天桥”的建议

  据公安交警会同住建、城管现场调查情况,经贸校江南校门外人行道宽度不超过3米,街对面人行道宽度不到2米,依据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宽度为3-5米(基础宽度将超过5米)的有关规范,该位置无法满足修建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的基本条件。

  三、关于“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的建议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行车秩序,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协调城管部门,在该校门口道路中间增设了200米道路中心隔离栏,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杜绝行人乱穿、车辆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2020年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师生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