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市本级)2025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警保科 发布时间:2025-02-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公安局职能简介...................................................1
(二)市公安局2025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二、名词解释...........................................................................8
附件...........................................................................................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公安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公安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攀枝花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警为引领,坚持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保驾护航为主线,坚持以打造川西南滇西北区域最平安城市为目标,扎实开展“制胜”系列专项行动,统筹“六项建设”,办好“十件实事”,积极推进“深耕善治”全面提升,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坚决筑牢四川“南大门”安全防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攀枝花新篇章、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为29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安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3685.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40.81万元,主要一是与2024年相比,新增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预算项目;二是拘押收教场所经费预算数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2368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85.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23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7.41万元,占89.54%;项目支出2478.38万元,占10.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8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85.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4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2.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685.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40.81万元,主要一是与去年相比,2025年新增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预算项目;二是拘押收教场所经费预算数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685.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445.9万元、占比7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3.32万元、占比12.6%;卫生健康支出933.77万元、占比3.94%;住房保障支出1322.82万元、占比5.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36.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8.38万元,主要用于:拘押收教场所运转、公安办案等特别业务费、入住政务中心单位物业及水电费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5.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开支。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开支。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4.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开支。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41.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发放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84.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2.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07.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5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24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9.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中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省、市、州办案及相关部门来攀开展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6.78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12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3辆,越野车27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4辆,摩托车15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69万元,用于16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刑侦、禁毒、政保、网安、科通、技侦、治安巡逻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5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持平,无此预算。。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无此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48.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0.06%。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安排为办公费135.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4.88万元、电费179.4万元、邮电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93.32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护)费61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劳务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220.54万元、福利费125.9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42.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4.8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4.82万元。
以上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全年市公安局机关的正常运转以及全局公务用车的正常运维,同时保障了全局职工的工会活动及慰问等福利,保障全年在职人员车补的发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公安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6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公安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478.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0.8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457.52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机关用于人员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指公安机关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目):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公安机关用于行政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公安机关用于事业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公安机关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安排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机关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