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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警务保障科     发布时间:2021-0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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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职能简介 ...............1

  (二)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重点工作.... 1

   二、机构设置情况................................................. 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预算情况 ................................................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

  (一)机关运行经费 .............................................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7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7

  十、名词解释 .......................................................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重点工作。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服务全市全区发展主题为重点,扎实开展好破案打击、治安防范、维稳处突,深化公安改革,争创“三个一流”,深入推进勤务机制、大警种改革,强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稳步提升全局工作质效,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全区的稳定、和谐、发展、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为市级行政单位,市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现内设机构20个,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7.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5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24万元。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657.2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1065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7.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106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2.23万元,占99%;项目支出5万元,占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57.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7.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5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57.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7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万元,占0.04%;行政运行支出8752.33万元,占82.1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4.37万元,占4.5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8.97万元,占6.38%;死亡抚恤10.32万元,占0.09%;住房公积金支出726.24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752.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 其他组织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援藏援彝干部人才在推进藏区彝区脱贫攻坚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4.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78.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26.24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2.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9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9.92万元、津贴补贴4071.74万元、奖金149.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8.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65.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1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26.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2.42万元,离休费13.02万元,退休费367.84万元,生活补助10.32万元,医疗补助20.88万元。

  公用经费166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2.42万元、水费18.08万元、电费45.2万元、邮电费20.26万元、差旅费135.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20.82万元、福利费73.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5.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8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3.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67万元。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省、市、州办案及相关部门来攀开展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67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减少原因为报废了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3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76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3辆,越野车6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8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67万元,用于10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局侦查办案、治安巡逻、道路交通管理、处突抢险、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区公安分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60.45万元,其中:办公费502.4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水费18.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派出所水费;电费4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派出所电费;邮电费20.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工作时邮寄信件等产生的邮费;差旅费13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办案出差产生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接待费用;工会经费120.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节假日等对民辅警的慰问费用;福利费73.3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体检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产生的油费、修理费等;其他交通费用425.2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车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建活动产生的费用。比2020年增加496.51万元, 增长42.65%。增加原因:特别业务费纳入办公费下达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共有车辆10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其他组织事务当年拨款5万元,为 2021年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补助经费。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机关用于人员及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指公安机关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机关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2021年2月20日

东区公安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定).xlsx

东区公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

东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