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07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5-03-17
  • 发布日期:2025-03-17
  • 文  号:攀公准字〔2025〕00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部门登记报告文书

 

攀枝花市公安局:

    现将我支队制定的《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定意见各一份报请登记。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317

联系人:胡先海   联系电话:3332517

 

攀枝花市公安局(委)法制机构合法性

审核意见书

 

文件名称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制定机关

交警支队

文号

攀公准字2025﹞002号

登记编号

25-002

审核意见

1、制定主体合法。

2、超越法定权限。

3、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4、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5、其他要求。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交警支队负责解释;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5,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不能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2025417

 

承办人:

日期:

法制机构负责人:

日期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

路段的通告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及其配套法规规范之规定,拟定了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特此说明。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17日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

路段的通告

 

登记编号: GAJJR—2025—002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将下列路段增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

一、严管路段名称

(一)东区:金龙巷、金福南街、鸿茂巷、民众巷、民生路、佳兴路、佳华路、公园路、新福路、紫藤巷、紫荆巷、龙密路天香人和路口至菩提人家路段。

(二)西区:清香坪东街、清香坪北街。

(三)仁和区:云盘路、和苑路。

二、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在严管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机动车在严格管理路段内违法停车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移车辆。

三、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严管路段适时作出调整并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5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17日

 

 

 

 

 

 

 

 

 

 

 

 

GAJJR2025—(002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增设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

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将下列路段增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

一、严管路段名称

(一)东区:金龙巷、金福南街、鸿茂巷、民众巷、民生路、佳兴路、佳华路、公园路、新福路、紫藤巷、紫荆巷、龙密路天香人和路口至菩提人家路段。

(二)西区:清香坪东街、清香坪北街。

(三)仁和区:云盘路、和苑路。

二、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在严管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机动车在严格管理路段内违法停车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移车辆。

三、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严管路段适时作出调整并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5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17日

审核人: 王逸   责任编辑: 唐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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