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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公安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修改完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一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动态式管理,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跟进,及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同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5次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精神,审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5次在全局大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常态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细化到人、落实到底。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进行整改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对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问题,执行中长期整改计划,加强后续督查,防止出现反弹,巩固扩大整改成效,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紧扣公安主责主业,认真开展专项工作,有力提升业务工作水平,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持“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整改工作就落实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规范到哪里”理念,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

  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存在执法办案质效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期,在全市公安基层所队业务能力提升班开展执法办案专题培训6期,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题培训61次,培训活动覆盖全警。二是开展共性问题排查整改,三季度受立案超期问题“零发生”;排查整改“涉案财物管理”中法院已审结但财物积压的案件,消减库存下降52.9%;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问题,严查严治各类重点违法。三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电信诈骗、食品安全、涉黑涉恶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研究制定系列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开展案件自查自评,未发现不合格案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存在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攀枝花市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会商规定》,定期研究处置难点问题。二是制定《攀枝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细分涉案财物和款项种类及要求,建立健全“接收、保管、调用、处置、监管”全闭环管理链条。三是全面清理案件已审结符合销毁条件的涉案枪支、涉案毒品;全面清理易损易贬值物品;全面清理刑事涉案车辆;全面清理市县两级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依法退还的已全部退还;清理涉案暂扣账户,应当依法退还的已全部退还。四是制定《攀枝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金、涉案资金管理规定》,统一建立市、县(区)两级“对账”机制,明确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展资金管理专项清查,重点核查账实一致性、程序合法性及处置及时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0方面31个具体问题54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正在整改5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方面

  1.反馈问题:“政治建警”有欠缺。党委会未及时传达学习2020年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及2020年、2021年、2024年市委政法工作会等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梳理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提纲,及时在市局党委会上传达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反馈问题:“改革强警”有弱项。对仁和区公安分局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新一轮的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中,市局成立了机改工作专班,报请市委编办同意,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完成了仁和区公安分局部门警种的规范设置。二是切实指导各分县局有序规范开展机改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反馈问题:“改革强警”有弱项。未建立健全队所交流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调研派出所工作情况,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制定印发《攀枝花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此次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适时对派出所同一领导岗位上连续任职时限较长的进行交流。

  落实情况:第1项已完成整改;第2项正在整改中。

  4.反馈问题:“科技兴警”有短板。未按要求印发工作方案,未联合组建工作专班。

  整改情况:印发了实施方案,联合市科技局组建工作专班,推进科技兴警重点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反馈问题:“科技兴警”有短板。大数据实战中心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项目招标,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拟定中心运行相关制度,确保工作质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反馈问题:“从严治警”有差距。成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未实体化运行。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明确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市局从严办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人员,实现实体化运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反馈问题:“从严治警”有差距。民辅警违纪违法时有发生,去存量、遏增量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联系单位抓管党治警工作情况;市局党委每半年听取《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也通过党委会、总支会、支委会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二是每季度召开队伍风险防控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并在党委会上专题审议每季度队伍风险化解情况暨队伍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对下一步队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思想状况调查。三是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分层级开展常态性警示教育;层级组织开展了 “清风常伴·警属助廉”警示教育系列活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待提升方面

  8.反馈问题: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弱。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集体学习培训公安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治安、交警、森警、各分县局也相继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同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不力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二是对未录入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补录完成;对每月新增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录入。三是对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整治台账,明确了“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单位、企业名称、隐患分类、隐患描述、判定依据、整改部门、整改时间、整改情况”,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隐患一档案”动态管理机制,持续跟踪,督促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清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反馈问题: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主动。未学习十二届省委第一次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十二届省委第一次全会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明确了专人负责,跟进掌握省委重要会议召开情况,第一时间梳理会议精神,及时在市局党委会上传达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反馈问题: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主动。“平安四川南大门”感知体系建设有差距,智能前端数量较少,检查站未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二是推进检查站建设,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三是加强感知前端建设,织密全域感知网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11.反馈问题: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主动。持续推动川滇两省六市(州)金沙江流域警务合作机制乏力,推动人才和业务骨干交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与楚雄州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区域警务协作;西区分局与丽江市华坪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公开查缉点警务协作事项达成协议;与协议市州互相推送侦查线索,互通情报信息,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协作抓获上网逃犯95人;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华坪县公安局在两地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5次;与华坪、盐源、会理公安机关及华坪县交通运输部门,先后开展综合性联合检查行动29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仁和区分局选派骨干民警前往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区分局进行跟班学习;市公安局派驻实战教官、理论教官前往凉山州战训基地配合教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2.反馈问题: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不扎实。未传达学习十一届市委三、四次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市委三、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明确了专人负责,跟进掌握市委重要会议召开情况,第一时间梳理会议精神,及时在市局党委会上传达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反馈问题: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不扎实。“警随企后”工作氛围不浓,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基层民警和企业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调研、业务指导等6个工作组,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警随企后”相关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省厅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制定下发《“警随企后”护企安商服务矩阵工作指引(试行)》,对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工作任务、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明确,让基层民警知道该干些什么,该怎么干。三是市局主要负责人率队深入各县区企业调研“警随企后”工作15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2025年7月28日组织召开全市构建“警随企后”护企安商服务矩阵座谈会,各分县局相继召开警企座谈会,大力宣传“警随企后”服务机制,推广使用“警随企后”微信小程序;截止目前,项目警长联络员、驻企警官、警企联络员入企提供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740余次。运用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强对“警随企后”的宣传推介,相关做法被新华社、人民网、《环球时报》等多家中央媒体报道,被《人民公安报》头版及《人民公安》杂志专题报道;印发《“警随企后”行动应知应会》,做到基层民警人手一册,加强基层民警对政策的理解。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4.反馈问题: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不扎实。部分领导干部未按市公安局《服务保障稳住经济16条措施实施方案》要求每季度至少深入企业开展1次调研。

  整改情况:一是将《服务保障稳住经济16条措施》等服务企业的举措进行系统升级,探索推出“警随企后”护企安商服务矩阵,构建“4个三”护企安商工作体系,完善三级服务网络、三项制度保障、三套运行机制和三大重点任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服务保障。二是根据重点项目等级和企业的不同需求,并根据项目进展、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分类实行重大项目警长制、重点企业驻警制、规上企业联络制;截止目前,全市建立公安服务站7个、警长办公室21个、警官办公室116个、警员联络点1503个,确保发挥警力最大效力。三是制定下发《“警随企后”护企安商服务矩阵工作指引(试行)》,对项目警长、驻企警官、警企联络员联系走访企业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常态推进,截止目前,市局党委班子带头,项目警长联络员、驻企警官、警企联络员深入企走访800余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践行公安机关新时代职责使命不到位方面

  15.反馈问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薄弱环节。全市智慧小区有效覆盖人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可建智慧小区进行全面梳理摸底。二是向市财政局发送函件,对接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三是督促分县局向辖区党委政府争取建设资金,加强已建智慧小区的运行维护,提升智慧小区实有人口覆盖率。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16.反馈问题:刑事案件打击震慑力不强。传统侵财案件破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快速反应、快破大案、多破小案”原则,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加强传统侵财案件侦破。2025年1-11月,“盗抢骗”等传统侵财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2.9%。二是强化督导推进,组建了打击传统侵财犯罪专班,建立“日盯案、周研判、月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对全市发破案情况开展研判分析,制定针对性打防措施;建立了“未破案件数据台账”,每日更新破案率,每周更新案件侦办进展情况,每月针对破案率偏低的单位开展实地督导。三是针对重特大侵财案件,成立工作专班或专案组开展破案攻坚。2025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侵财案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7.反馈问题:刑事案件打击震慑力不强。暴力犯罪打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快速反应,对故意杀人、爆炸、放火、抢劫等“八类”暴力犯罪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即发即破。二是加强暴力犯罪案件侦办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困难问题,加快办案节奏,实现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4.43%。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8.反馈问题:刑事案件打击震慑力不强。禁毒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专人专管”,建立了“专人专管”台账,组织开展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二是组织开展查缉工作,邀请查缉专家对全市查缉队员进行授课,派遣民警赴公安部禁毒局开展专项工作,禁毒队伍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9.反馈问题: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群众反映较多。综合治理还有欠缺,“飙车炸街”源头管控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全市300CC及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督促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签订《杜绝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承诺书》;对车辆长期不在攀的进行电话交通安全宣讲,车主无法联系的通过发送短信形式进行提醒;排查车辆涉及非法改装、车辆驾驶人有“飙车炸街”违法记录,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以夏季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为抓手,对重点路段加大检查频率,期间共开展飙车炸街违法整治6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警车90余辆次,共查处“炸街”扰民、非法改拼装等“飙车炸街”相关违法行为202起,同比上升37.2%,行政拘留7人。三是在国庆中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飙车炸街违法整治2次,协同整治飙车炸街违法8起。四是制作“飙车炸街”警示教育视频4期,依托“两微一抖”“攀枝花开”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视频播放量16万余次,视频点赞量2000余次,转发量1200余次;到摩托车修理厂、销售行、机车俱乐部等场所进行线下安全教育宣传提示和警示教育,讲明“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守法行车、安全出行,受教育驾驶员达300余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0.反馈问题: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群众反映较多。春耕时期针对农村务农群体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农业生产季节特点,结合三轮车违法载人、农村两违、田间道路横穿等农村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设计制作二十四节气宣传提示海报;拍摄制作发布“农村重点违法行为警示”短视频20余条,在“攀枝花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3个官方平台同步发布,并@各级官方账号,推动联动转发;将警示视频转发至乡镇、村社联络群,确保务农群体日常打开微信即可接收,今年以来视频播放量200余万次,转发量逾万次,评论量千余条。二是针对农村留守群体高频交通安全风险,结合少数民族语言习惯,录制方言音频和少数民族语言音频27条,采用口语化表达,由乡镇村社广播站根据农村作息时间安排不间断播放,提升宣传覆盖面,确保听得到、听得懂、记得住。三是结合我市农村生产特点,由各交警大队联合乡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以“固定场地+田间地头”双模式开展交通安全培训59场次,发放宣传册、袖套、帽子等宣传物料1200余份;组织交通安全劝导员在节假日、农忙、赶场天上路,配合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持续增强农村群体交通安全意识;依托“美丽乡村行”活动,每月走进一个乡镇开展展演,以舞台演出形式,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小品、歌舞等表演,用丰富多彩且通俗易懂的方式,提升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2025年以来,全市农村地区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8起,同比下降35.71%,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1.反馈问题: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群众反映较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反映交通管理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映交通管理问题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逐件梳理、归类,形成详细台账及分析报告,识别出金域阳光周边道路停车乱、城区电动车管理力度不够等高频问题,形成了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部署开展了规范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并纳入重点督办事项。二是根据2025年建议、提案内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第25号提案(关于加强摩托车、电瓶车行驶安全监管的建议)、第79号提案(关于车辆乱停乱放整治的建议)政协委员作为回访对象,主动汇报今年以来电动车管理、车辆乱停乱放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成效,相关政协委员对我市交警部门工作表示满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2.反馈问题:看守所管理存在风险。伙食调剂审批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谈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伙食调剂审批手续不全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经办人员存在腐败行为等廉洁问题、违法违纪问题,但存在程序意识不强,造成审批流程没有及时完善。二是对具体负责经办民警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强化程序意识,严格依规做好伙食调剂管理工作;分管所领导就落实伙食调剂供给工作中流程意识不强、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全所大会上作了检查。三是市看守所组织管教民警、医务岗民警就伙食调剂供给的理由依据、审核审批流程、规范填写要求等进行了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流程落实相关手续。四是结合伙食调剂供给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了伙食调剂审批“双复核”机制,即审批手续经办人、伙食调剂供给执行人共同负责对《伙食调剂审批表》签批情况进行复核,发现签批缺项的一律不予执行供给。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3.反馈问题:看守所管理存在风险。在押人员代购物品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谈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未发现经办人员存在腐败等廉洁问题、违法违纪问题,但存在工作不细致、核算不准确的现象。二是对具体负责经办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分管所领导就物品代购工作中重视不足、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全所大会上作了检查。三是将原来每月2次集中代购整合为每月1次,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物品代购工作。四是严格执行监管支队保障岗与市看守所管教岗经办人共同审核代购申请、核算物品清单制度,全过程监督现场刷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4.反馈问题:看守所管理存在风险。未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要求严格落实日常风险评估。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看守所分管所领导和管教岗民警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切实提升对日常风险评估的认识。二是组织管教民警进行了在押人员日常管理教育暨风险评估业务培训。三是结合在押人员的现实表现、案件性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心理精神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规范开展了对在押人员的日常风险评估。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树得不牢方面

  25.反馈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不显。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不够,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捣毁屠宰、加工窝点方面战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市级联席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二是2025年以来,摸排全市屠宰场、官方兽医、屠宰检疫工作人员以及全市冻库的基本情况,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排查治理一批风险隐患,并责令进行整改,同步开展对相关警情和在侦案件再梳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侦办涉及肉类产品刑事案件13件,移送起诉7件15人,打掉3个犯罪团伙,捣毁屠宰黑窝点6处,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三是在侦办相关案件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公职人员和单位的违纪违法线索以及行政违法线索已移交了相关部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6.反馈问题:打击新型涉众性经济犯罪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线上+线下”“普遍+精准”的立体化、多元化反诈宣传教育,持续推进资金预警、行业治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积极压降发案。二是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提高破案率。三是及时对冻结涉诈账户进行甄别,明确资金权属,按照“应返尽返”原则返还资金。三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清街扫楼”专项行动3次,对全市10余栋大型商业楼宇内从事金融理财等业务的100余家企业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对相关从业人员1000余人进行法制宣讲,发放各类资料2000余份,发现各类经营不规范问题40余个,发出整改要求和提醒意见31条。四是将预防涉众性经济犯罪纳入派出所基础防范工作;联合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洗钱、假币、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系列宣传活动8次。五是按照“去存量、控增量”的工作要求,抽调骨干警力组建专班,对我市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方法、特点及受损群体进行分析研判,加大侦办力度,做到快侦快破;主动协调沟通检察院、法院,及时解决诉讼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应诉尽诉。六是与各经济金融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全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作共治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7.反馈问题:执法办案质效不高。被省公安厅通报受立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被省公安厅通报的受立案问题,逐案落实整改。二是规范应用执法办案智能监督管理系统,指定专职案管民警开展每日巡查监测,截至目前受立案问题“零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8.反馈问题:执法办案质效不高。2023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行政执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培训9次,受培训人数240余人次;通过集中培训、外出培训、收看培训视频等方式,提升民警办案业务能力;开展法制比武大练兵,采取“一案一评”的方式开展全面评议;同步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9次,采取“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互动研讨”模式,规范执法流程,解决疑难问题。二是持续规范酒醉驾案件办理,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全面清查了设备标定日期和使用情况,确保使用正常。三是对证据链是否完整、法律适用是否精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审核流程。四是建立疑难案件集体合议制度,对吊销驾驶证、疑难事故责任划分等事项进行集中讨论,杜绝出现案件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9.反馈问题:执法办案质效不高。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质量第二次集中评查指出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评查情况,组织复查整改,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对照整改案件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制定《攀枝花市公安局案件评查规定》,今年省厅、市局抽评无不合格案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0.反馈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力不够。群众反映本市无法办理三轮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共同引导和鼓励机动车检验机构增设三轮汽车检测线;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我市市区已经建成具有三轮汽车检测能力的检验机构1家(攀枝花市金程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正在申请评审的检验机构1家(米易县“米易正通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二是多次深入我市金程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指导开展三轮汽车检测线建设工作,2025年8月21日攀枝花市金程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已取得资质认定,具备开展三轮汽车检验条件;截至目前,车管所已成功办理2笔三轮汽车注册登记业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1.反馈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力不够。抽查发现财政将依法暂扣车辆拖车、停车费用支付第三方公司后,群众取车时仍被第三方公司收取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印发《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扣留车辆管理规范》,在拖车单上增设了温馨提示提醒当事人尽快取车,并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二是督促第三方拖车公司对停放超过法定期限的车辆收费标准明确定价并做好公示。三是向第三方拖车公司发送了《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梳理排查涉案车辆拖车、停车收费问题的函》,要求全面梳理涉案车辆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督促开展多收费用清退工作。四是组织各交警大队召开涉案车辆管理警示教育暨相关业务培训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32.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专项检查和市委巡察反馈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全面进行了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开展联合专项抽查,未新发现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情况。三是印发通知,对发放标准、审核程序再次进行了明确、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3.反馈问题:违规发放通讯费。

  整改情况:费用予以清退,并上缴国库。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4.反馈问题:工作作风需改进。巡察期间,群众反映投诉或上访,部分单位和人员消极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对信访群众投诉反映的案件以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核查,书面对信访群众进行了回复,并面对面与信访群众沟通,听取意见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二是对信访群众提交的新证据认真进行核查。三是对相关经办人及责任领导进行处理。四是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五是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信访部门民警培训会,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与强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六)资金资产管理有隐患方面

  35.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未修订完善《攀枝花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近年来省市县(区)出台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制定了《攀枝花市公安局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细分涉案财物和款项种类及要求,建立健全“接收、保管、调用、处置、监管”全闭环管理链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6.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涉案资金存入、退回、上缴等流程未形成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涉案暂扣账户资金,应当依法退还的已全部退还。二是建立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对账”机制,明确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展涉案资金管理专项清查,重点核查账实一致性、程序合法性及处置及时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7.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涉案车辆与待报废车辆露天混停。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案车辆停放区域进行了清理。二是明确了涉案车辆停车场范围,重新描画了停放车位,重新制作粘贴标识和指示标牌。三是强化建章立制,严防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8.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个别案件取保候审金未及时退还。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5年10月依法依规退还取保候审金。二是经核查,该案取保候审保证金未退还系客观原因,涉及的2名退保人均在外地,且存在电话无法拨通的情况,民警多次联系催促,退保人到攀后及时办理了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手续。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9.反馈问题:专户利息上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专户利息进行清理核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将专户利息上缴国库。二是根据问题举一反三,加强专户资金及利息的日常管理,严防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0.反馈问题:内部审计履职有偏差。内审职能发挥不充分,缺乏对市本级各部门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提前谋划明年的审计工作,草拟了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加大对市局各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紧盯市局机关部门装备物资采购、信息化项目迭代升级改造,聚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津补贴发放、特别业务费等资金管理和经费使用绩效,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在内部治理和风险防控中当好审计“谋士”,充分发挥审计“智囊”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1.反馈问题:内部审计履职有偏差。未核查发现西区公安分局内部审计整改不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西区分局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已将银行存款利息上缴财政。二是对西区分局分管领导、科室责任人、经办人员进行约谈,重点通报了审计整改不实的问题,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深刻书面检查。三是对近5年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监督会,对各分县局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2.反馈问题:工会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工会会员会费差额部分,按照工资基数核定标准、缴纳比例规定,已从全体会员2025年7月工资收入中进行补扣,并将应调整并补缴的工会会费差额上缴到工会专用账户。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七)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43.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制不完善。未及时更新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公安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4.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制不完善。未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内容纳入《中共攀枝花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委议事决策规则》。

  整改情况:已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重新修改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市局党委会已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5.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科级领导干部空缺比例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评价工作,综合日常掌握情况,建立了优秀年轻民警人才库,常态化调研储备后备干部。二是实施年轻干部红色薪火工程,围绕共富区建设、援凉援疆、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以及公安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加大对市局内设机构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建立优秀年轻民警动态调整人才库,常态化调研储备后备干部,持续发现、动态补充、跟踪培养年轻干部;注重储备各类型、各专业、各年龄段后备干部,针对性开展培养锻炼,成熟一批、使用一批。三是强化对班子运行、干部能力特点等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全方位掌握干部队伍状况,结合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配备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

  46.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领导干部兼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新提拔担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兼职事项,已经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备。二是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目前未发现违规兼职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7.反馈问题:对群团工作领导不力。2020年以来党委未专题研究统一战线、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2025年市公安局群团工作,专题学习研究统一战线工作。二是明确将统战工作纳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并制定了市公安局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统战责任清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八)党费党建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方面

  48.反馈问题:违规使用党建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根据反馈问题,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财务人员开展了基础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9.反馈问题:未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将需补缴的党费上交市局党委党费专用账户;督促局属基层党支部学习贯彻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掌握党费收缴标准和流程。二是每年1月根据工资基数重新核定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基数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建立党费缴纳明细表台帐,每月进行核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九)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落实压得不实方面

  50.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有待加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月安排部署队伍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压实管党治警工作责任;对已处分的民警,均由其所在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情况、反思剖析。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凡是涉及领导干部调整交流、提拔任用的均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分层级开展常态性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清风常伴·警属助廉”警示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忠诚廉政教育活动。五是在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会议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1.反馈问题:各项监督未有效形成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公安局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发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市公安局各内设纪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各分局、市局各部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以及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约谈各内设纪委书记,督促、支持市公安局各内设纪委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作用;加强政治建设,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准确把握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靶向整治工作培训。二是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纪检机构”协同监督、联合执纪办案工作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2.反馈问题:各项监督未有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职能不清、权责交叉,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情况研判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规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清晰划分;印发了《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明确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市局从严办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协同推进工作,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队伍风险防控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纪律作风、风险隐患排查等方面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并将长期持续开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巡察整改缺乏持续性方面

  53.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前紧后松。2021年集中整改后,再未召开党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市局党委会专题审议《2020年省委第十巡视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联动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召开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会专题审议2025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今后每半年研究1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4.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前紧后松。整改质效不高,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正有序做好干部队伍情况分析、基础数据汇总等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干部选配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电信诈骗、食品安全、涉黑涉恶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研究制定执法办案制度机制5个。三是印发《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民辅警政商交往、执法联系交往和社会交往行为规范(试行)》,限定民辅警交往边界;及时传达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过“三会一课”、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全覆盖加强警示提醒,坚决扎紧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监督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民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进度:第1项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第2、3项均已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集中整改,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识再深化、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改善政治生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长期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内政治要件办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突出担当作为,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扣“时间节点”,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确保同类现象绝不再发生;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或长期坚持的,做到常抓不懈、监督不松,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立足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强的逐一修改完善,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在攀枝花公安持续深化。

  (三)强化结果运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创先争优的信念、担当作为的自觉,转化为服务发展的举措、勇开新局的行动,忠实履行好维稳护安的神圣使命,坚决守牢“七个不发生”安全底线。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同从严管理公安队伍紧密结合,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安部违规宴请“六项规定”、省公安厅“五个从严”等铁纪警规,深入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抓好全警实战大练兵和爱警暖警各项工作,持续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攀枝花公安铁军,努力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2-3323788;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电子邮箱524853261@qq.com。

                                                                                                         中共攀枝花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审核: 刘卫   责任编辑: 黄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