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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五项措施”狠抓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车管所“五项措施”狠抓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提高考试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车管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狠抓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工作,规范各项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源头管理水平。

一、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管。车管所针对车驾管理中风险较大的考试岗,结合考试岗自身岗位特点,积极打造阳光警务,教育引导考试岗民警,充分认识车管突出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和反复性,时刻警惕围绕执法权力的各种陷阱,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做到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适应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维护车管部门良好形象。

二、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考试责任倒查。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车辆管理所“九个严禁”》以及《考试员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深入排查驾驶人考试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考试岗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定期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1年以下驾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事故开展分析研究,从受理、考试、发证、归档各个环节开展责任倒查,对考试员及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牟取利益、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违规修改考试系统参数、考试成绩或者调整考试设施、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问责,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监管效能,加强科技监管手段应用。为实现对机动车驾驶人全程动态监控,防患于未然。车管所建立了考试监控中心,采取技术手段实时监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对各科目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随机抓拍照片。同时,车管所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

四、建立考试质量抽查制度,开展定期分析研判。车管所通过每日抽查不少于百分之五的当天的音视频电子信息档案,检查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存在违反考试纪律、考场秩序混乱以及视频、音频信息缺失或者不完整的,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建立电话回访制度,每周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抽查不少于百分之十的本周的考生,调查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电话回访登记台账,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问题。车管所通过在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场安装群众监督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推行面向学员的调查问卷、学员代表座谈等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并公开问题查处结果,对举报内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举报的问题一查到底不手软,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不放过,并建立健全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把住关、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