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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发布时间:2021-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公安厅“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奋力夺取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有力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实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共组建50个一线临时党支部、46支党员突击队,动员432人上一线抗疫,峰值设置综合防疫卡点61个,守卫封控区域48个,累计检查车辆12.5万辆,人员28万余人,重点人员核查率100%,查破涉疫情违法犯罪40起,打击处理45人,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社会负面舆情。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安交管“12123”等公安办事平台系统的推广应用,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安网上服务。二是调整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除年龄变更、户口补录、身份证业务等需上报审批制发外,其余户籍业务取消审批环节,实现了“一趟办结”。三是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一张网上运行,实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后台审批、统一出件,提升办事效率,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三)推动平安指数再攀新高。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两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01”等安保维稳、警卫保卫任务;保持凌厉攻势,扎实开展“奋进”系列专项行动,提前完成扫黑除恶“六清”工作任务,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257件,查处治安案件3595件,抓获各类刑事作案人员1639人,治安处罚3851人,强制隔离戒毒204人。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较去年上升1.31,取得了“一降一升一全七零”的良好成效。

  (四)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市公安局机关建立权力清单845项,全面部署启用了行政处罚均衡量裁系统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系统,推进了行政执法笔录智能化应用和案卷数字化管理,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监督考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教科书式”练兵比武等制度。

  (五)提高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实行派出所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行自助、预约办理、异地办理、智能导办等方式,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期限。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城市社区“一区一警两辅警”、农村“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创新了“党建红+公安蓝”治理理念,推出了东区沙坝村、新源路社区两个城乡基层治理警务创新示范点,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采取“预防和化解并用”“排查和调处并行”的方式,及时掌握了解可能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及时组织调解。全年共受理纠纷15159条,调解纠纷15107条,纠纷调处率99.66%。

  (六)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为重点,通过集中宣讲、释法说理和现身说法等形式,放大教育宣讲社会影响力,引导基层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结合“ 6.26”国际禁毒日、“ 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学校”等主题宣讲活动;先后举办广场普法、群众讲座50余场,制作主题展板、宣传栏、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

  二、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学法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消防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决策精神12次,研拟及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意见。清理修订公开权责清单845项,清理修订汇编近年来我局出台的执法制度80个,编印2000余册下发至基层执法办案民警。疫情防控期间,成立法治保障组,联合发布通告4份,传发执法制度13个,编印执法手册3000册。

  (二)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化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联合市检察院印发《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制定“进一步加强执法音视频记录管理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具体措施,规范疫情防控后期“案件办理审核审批流程”,指导盐边县局试点建设“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一步强化公、检、法协同联系,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

  (三)提升办案质量。加强案件评查,开展优差案件“双评”工作,每季度评出最优、最差案件,定期发布典型指导案例,强化最优最差案件评选结果应用,充分发挥激励奖惩作用。加强案件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市刑事案件无罪不诉和存疑不诉占比0.06%,远低于省厅控制指标。加强案件合议,市局合议委员会研究案件10次。认真受理复议复核,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共办理不予立案复议复核11件、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整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万案大评查”反馈问题整改活动,全面排查参评案件99件,发现执法问题185个,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治行政执法6个方面突出问题,向社会作出公开整改承诺,并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大回访,切实提高公安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公安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全面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治轮训和执法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切实提高全体民辅警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攀枝花建设。把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主线,以“护旗”行动为统揽,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大力加强危爆物品、道路交通、森林火患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攀枝花。

  (三)坚决整治执法办案顽瘴痼疾。持续整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和逐利执法、暴力执法、过激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突出问题。

  (四)强力推动执法监督五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局执法办案部门和分县局政委、教导员分管法制工作制度;改革完善法制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派出所派驻法制员,充分发挥专兼职法制员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健全派出所与其他执法勤务机构刑事案件移交机制,调整优化派出所办案考评制度,指导监督派出所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结合我局机构优化调整实际,制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加强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网上办案系统、智能笔录系统、均衡量裁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派出所等执法勤务机构现场执法、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活动的网上监督。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