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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公告(政治部)

来源:公安局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8-1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聘用职位1:1度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见本公告附件1、2。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暂定于2018年11月底,在市级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以市公安局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费用和复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不合格。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他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结果运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勤务辅警)或笔试成绩(文职辅警),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攀枝花市公安局研究确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三、体检后的相关工作

体检结束后,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