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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公安交警致全市电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一封信

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9-04-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展示个人文明素养

  

———攀枝花公安交警致全市电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一封信

  

各位市民朋友:

  

你们好!选择骑电动车、步行两种交通方式,意味着你们选择了自然、环保、健康的出行理念。同时,你们也自然而然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尽了一份力。在此,攀枝花公安交管部门感谢你们,我们也一直致力于为你们创造顺畅、安全的出行环境。可是,长期以来,一些电动车驾驶人及行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乱占道停放、任意穿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为了改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开展电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机动车道应当走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二、电动车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遇停止信号时,应当将电动车停在停止线以内。不得闯红灯,不得逆向行驶。电动车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占用盲道。

  

三、整治期间,执勤交警对行人、电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并实行抄告和媒体曝光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其所在单位。

  

四、对拒绝、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2019年4月15日起,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厉整治电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攀枝花人。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