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十八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至3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公安局提出。联系电话:3323767;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主楼5楼510办公室。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3年3月8日
(联系人:唐文魏,联系电话:3323767)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扫描00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