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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高新区分局关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

来源:钒钛高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07-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钒钛高新区分局关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

 

    2019年上半年,分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有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但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凸显了不少执法问题,现进行规范如下:

    一、修改通知类文书

1、原《传唤家属通知书》中时限:“最长至          时。”修改为“最长   小时”。不符合拘留条件的,填写8小时,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填写24小时。

2、原《继续盘问家属通知书》中时限:“最长至          时。”修改为“最长   小时”。继续盘问的,填写24小时,对需要连续盘问的,填写48小时。

    二、规范数字证书使用

    1、不同审批流程的数字证书,不得在同一IP地址的电脑上进行审批。

    2、同一数字证书,不得担任不同审批流程的角色,例如:张三是某派出所所长,其数字证书只能在案件审批流程中担任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领导中的其中一个角色。

    三、规范打印件、复印件备注

     1、公安网打印件:应当备注打印出处、信息核对情况、打印人。其中打印人应当为两名以上民警签字。行政案件前科信息的打印,还应由嫌疑人签字,并注明:“以上信息是本人,无异议。”身份信息应当打印户籍证明,无法打印户籍证明的,制作情况说明,用公安网打印的人口综合信息替代。

    2、复印件:应当备注复印出处、原件存放单位(持有人)、复印人。其中复印人应当为两名以上民警签字。

    四、规范情况说明制作

    卷宗中的情况说明,除加盖单位公章外,签署情况说明制作人姓名,情况说明制作人应当由两名以上民警签字。

    五、规范光盘制作说明

    凡是卷宗内由光盘存放电子证据、音视频资料的,应当撰写光盘制作说明。

六、接处警音视频录制

凡是接处警,采用两部执法记录仪录制,防止执法记录仪故障导致视频丢失。

七、规范执法音视频导入

目前,警综平台执法音视频录入功能已经实现,以下音视频资料务必导入警综平台,并且与案件件具体流程进行关联:

1、所有现场执法音视频,参见《四川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全程同步记录管理规定》第七条。

2、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询问音视频、重要的证人证言询问音视频;

3、刑事案件讯问、询问音视频

4、其他重要执法环节录制的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