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攀枝花市第D510000201811110050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2-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8年11月1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攀枝花市交办第D510000201811110050号投诉案件,市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办理。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攀枝花王成刚、周延红等人没有环保手续,借用成都市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场的资质,在云南省永仁县建立非法废油收集点,在攀枝花市和云南省永仁县收购废机油后,将无法利用的废油等直接填埋、随意排放至下水管道里污染环境,或者将废机油售卖给练黑油的黑作坊”问题。
在收到相关线索后,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与环保部门组成调查组立即开展线索核查工作。经过走访现场、询问证人、查阅资料、回访群众等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以上情况特此公示。
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