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公安局2020年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第一季度)
来源:盐边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盐边县公安局2020年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第一季度) | ||||||
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人员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备注 |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 中国路桥盐边隧道2#斜井爆炸物品临存点 | 2月15日 | 陈志强、王玙 | 1、爆破人员是否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民爆物品临存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3、民爆物品台帐是否如实登记 | 1、爆破人员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台帐登记与实物数量相符; | |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 瑞丰民爆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 | 3月3日 | 赵仕龙、王玙 | 1、爆破人员、单位是否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3、民爆物品台帐是否如实登记; | 1、爆破人员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台帐登记与实物数量相符; | |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 成宗矿业炸药库房 | 3月20日 | 赵仕龙、王玙 | 1、爆破人员、单位是否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3、民爆物品台帐是否如实登记; | 1、爆破人员、单位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2、台帐登记与实物数量相符; | |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 雅化鑫祥化工有限公司 | 3月4日 | 田茂刚、王玙 | 1、爆破人员、单位是否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3、民爆物品台帐是否如实登记; | 1、爆破人员、单位与公安机关许可一致;2、2、台帐登记与实物数量相符; | |
对散装汽油购销的抽查 | 中石油新城加油站 | 2月5日 | 陈志强、王玙 | 1.加油站是否手续齐全、具有合法资质;2、加油站是否存在未经查验、登记凭证等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情况;3、加油站是否将销售散装汽油情况及时上传。 | 1.加油站手续齐全、具有合法资质;2、加油站现已不对个人销售散装汽油;3、加油站及时将销售散装汽油情况上传。 | |
对旅店业的安全检查 | 金山宾馆 | 2月5日 | 陈志强、王玙 | 对旅店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进行了检查,对实名、实情、实数、实时制度进行了检查。对疫情期间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 | 严格落实了一人一证,及时登记上传了旅客人员信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 |
对寄递物流从业单位的检查 | 圆通速递新城营业点 | 3月14日 | 赵仕龙、王玙 | 对3个100%制度、收寄限寄物品、张贴实名制收寄公告、张贴实名制收寄公告、内保制度、四川寄递实名系统上传情况进行了安全检查。 | 1.落实了2个100%制度,全县辖区寄递物流的过机安检都在市里进行;2.张贴实名制收寄公告;3.按规定进行了实名制收寄登记;4.有安保制度;5.按规定上传了实名收寄系统。 | |
对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 攀枝花市路路顺矿业有限公司 | 1月21日 | 赵仕龙、王玙 | 1、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2、易制爆化学品物品台帐是否如实登记 | 1、储存场所未达到要求,需加装1个摄像头;2、监控录像储存时间未达到30天,需整改;3、储存场所内钢筋栅栏间距大于10厘米,需整改。 | 已整改 |
对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 攀枝花一立球团厂 | 3月13日 | 赵仕龙、王玙 | 1、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2、易制爆化学品物品台帐是否如实登记 | 1、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合乎标准;2、易制爆化学品物品账物相符 | |
对车站的检查 | 盐边县渔门客运站 | 1月17日 | 徐俊、田茂刚、赵仕龙、王玙 | 1、物防、技防、人防措施是否落实;2、是否严格执行禁止携带禁运物品上车制度;3、车次是够登记清楚;4、是否超员、超载 | 1、客运站门卫未带明显标志;2、车次登记台账不规范 | 已整改 |
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 | 盐边县美联超市 | 2月15日 | 陈志强、王玙 | 疫情期间是否严格落实消毒,人员体温检测,防聚集措施 | 有消毒记录,门口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 |
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 | 李德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 1月17日 | 赵仕龙、王玙 | 1、是否具备《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3、消防设施是否落实;4、烟花爆竹储存量是否超标 | 1、具备《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2、没有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销售种类全部为个人燃放类;3、消防设施已落实;4、烟花爆竹没有超量储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