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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警保科     发布时间:2019-07-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导、协调、实施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攀枝花市公安局(本级)2018年末人员674人。其中:在职人员673人,离休人员1人(离休2018年去世2人)。“110接警台”、“天网监控”、钒钛高新区分局签订合同实有辅警人员218人。

  (三)资产情况: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流动资产年末数3414.41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21618.60万元,无形资产年末数2017.5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967.42万元,固定资产净增加875.23万元,无形资产净增加1242.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办公及专用设备、无人机、毒品查缉单元、加密网配套系统设备、大屏显示系统等资产。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3182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5.26万元,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8653.38万元,预算执行中追加资金8729.01万元;其他收入4434.95万元,主要是省公安厅拨入的各项奖金及专案经费,以及财政拨天网二期建设资金及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改造资金。

  2018年预算执行金额30007.75万元,比2017年增加5328.47万元,支出增长率21.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天网二期租赁费增加。其中占比较大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14888.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76.54万元,项目支出13243.04万元。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市财政共安排我局项目资金15010.3万元,支出13243.04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补助资金3万元。其中:差旅费2万元,解决上访人员困难补助1万元。

  (2)2018年度市级挂职干部补贴3.757万元。主要是挂职干部生活补助。

  (3)应急储备金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被装。

  (4)2018年政法系统电路与服务租用费64.3万元。用于支付线路租赁费。

  (5)扫黑除恶、平安攀枝花建设、公安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3211.663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28.7万元、公安专网租赁费及邮电费233.78万元、维修费472.95万元、侦办专案差旅费349万元、专用材料费117.4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购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1089.72万元、采购执勤车辆2辆98.4万元、其他办案费809.113万元。

  (6)拘押场所经费2219.8万元。其中:办公费5.88万元、印刷费3.07万元、水电费155.79万元、物管费7.68万元、差旅费50.35万元、维修费456.86万元、租赁费3.87万元、培训费12.81万元、被装费17.77万元、劳务费333.79万元、委托业务费35.82万元、车辆运维费6.08万元、其他支出256.16万元、在押人员生活及治疗费611.12万元、资本性支出245.7万元。

  (7)辅警经费980.53万元。主要是发放辅警工资及缴纳“五险一金”。

  (8)中央和省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08万元。其中:办公费67.1万元、差旅费99.23万元、培训费161万元、委托业务费145.5万元、车辆运维费106.3万元、办案费128.87万元。

  (9)禁毒专项资金139.4万元。其中:办公费9.05万元、印刷费4.24万元、差旅费39.32万元、维修费5.85万元、会议费1.37万元、培训费10.33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车辆运维费41万元、购办公设备0.12万元、其他办案费9.12万元。

  (10)出入境专项经费98万元。其中:办公费1.76万元、印刷费0.57万元、差旅费2.87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委托业务费3.37万元、车辆运维费20.78万元、其他业务费3.16万元、采购自助设备63.45万元。

  (11)公安智能二期建设项目资金5400.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网二期运维费。

  (12)“天网一期”运维费3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网一期运维费。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其他收入为4434.9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其中由省公安厅拨专案经费及各项奖金52.81万元,财政拨天网二期建设资金3910.66万元、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改造资金471.48万元。

  2018年末结余200万元,为尚未支付的公安专用设备采购。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市级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预算、决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攀枝花市公安局(本级)对2018年年初预算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3180.23万元,项目资金覆盖率达到100%。

  其中:特别业务费140万元,政法系统电路与服务租用费64.3万元,拘押场所安防系统租用费64.8万元,“天网”监控运行经费625.63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经费2155万元,应急储备金90万元,大要案经费11.7万元,禁毒办工作经费及禁毒宣传费0.9万元,反恐办工作经费0.9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工作经费27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执行率均为100%。

  (二)省级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度,省级追加专项资金1875万元,项目资金覆盖率达100%。由以下项目构成:信访专项3万元,大要案奖励4.5万元,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451万元,出入境管理78万元,2018年中央和省禁毒补助经费153.5万元,中央和省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70万元,防艾工作经费1万元,2018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714万元。

  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经费执行率46%,结余资金较大的原因是看守所迁建项目尚未完工,资金尚未支付,结转到2019年使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在项目支出执行过程中,攀枝花市公安局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使项目资金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坚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省厅“一三五”发展战略,着力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纵深推进“深化公安改革 争创‘三个一流’”,加快建设智慧公安、打造数据警务、探索康养警务,使平安满意指数再攀新高,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档升位,为攀枝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了有利环境。

  一是平安满意指数再攀新高。坚决守住了暴恐活动不在我市打响炸响的底线,有力应对了中美贸易争端、P2P“爆雷”等涉稳风险挑战,圆满完成了重大安保维稳任务,尤其是在今年涉军维稳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实现了“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网上不炒、跨地不援”的目标,以攀枝花的稳定策应了全省的稳定。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6.06%、9.20%,交通、消防、民爆安全监管形势总体平稳,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二是基层基础实力不断增强。基建立项达3.7亿元,已完成投资1.1亿元,田房环川一级公安检查站、看守所迁建及“两基地”等“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100%竣工率;投入9100万元大力推动天网监控、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情报合成作战指挥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是警队专业素养持续提升。自主开展的大型调研 “十个一”活动相继被《人民网》和《四川日报》报道,主导推动的康养警务战略课题,被省委列为我市19个重点研究课题之一;情报作战、特警专业比武进入全省一流行列,获得了全国一等车管所、全国一级戒毒所“国字号”荣誉,135个集体、628名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奖励。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公安局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办理支出,制度较为健全,支出程序清晰,支出绩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1. 针对公安的一般公用及业务经费预算保障执行标准偏低,财政现执行的公用业务费保障标准(23750元/人/年),已远远不能适应公安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增长需求,虽然中央下达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助公安办案经费的不足,但政策补助经费未能全面惠及到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财政下达的公用经费预算保障不了日常的行政运行工作,而需要占用业务经费,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安业务工作的持续发展带来压力,存在各功能科目之间调剂使用的问题。

  2.由于财政在年初未安排专项装备资金,在进行采购时,存在先于专项资金下达前进行采购。

  3.现有专项资金无法满足实际支出需求,公安机关的打击效果不能完全达到设定目标。

  (三)改进建议。

  1.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公安保障经费增长机制,在适当提高经费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不断提高支出绩效。

  2.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前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中期预算调整。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