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警保科 发布时间:2019-07-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检查、监督本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承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下设科、室、所、队19个部门,为市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人员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18年末人员690人。在职人员442人,离退休人员248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7人)。
(四)资产情况
我局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64290857.86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5278.38元,占资产总额的19.26%;固定资产总额51905579.48元,占资产总额的80.74%.我局不存在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中房屋15930.93平米,价值14841598.23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8.59%;车辆97台,价值13052738.73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5.15%。我单位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预算下达9799.07万元,上年结余0.86万元,后追加经费1555.66万元,共计收入 11355.59万元。
2018年执行经费1126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3.29万元,占全部经费支出的90.11%;项目支出1114.56万元,占全部经费支出的9.89%。
结余0.86万元。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1、中央转移支付款共计拨付703万,其中办案业务费413万,装备费290万。办案业务费使用了413万,结余为0;装备费使用了201.4万,结余88.6万。
2、禁毒专项款共计拨付24万,其中:炳草岗派出所7万,临江路派出所7万,大渡口派出所5万,银江派出所5万,均已使用完。
3、大要案经费共计拨付2万,用于分局办理大案、要案使用,结余为0。
4、特别业务费共计拨付473.3万,用于分局办案各项费用及项目支出,结余为0.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无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市级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初下达特别业务费473.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办案燃油费、各项专业化培训、专项材料费、特情费以及装备购置,完成率为100%。
(二)省级项目完成情况
1、2018年绩效申报中央转移支付款703万,主要用于办案各项费用,各项专业化培训、专项材料费、特情费以及装备购置,已用614.4万,剩余88.6万,完成情况为87.4%。
2、2018年绩效申报禁毒业务款项24万,用于缉毒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燃油费专项材料费及各类鉴定、检查费用。已全部用完,完成率100%。
3、2018年绩效申报大要案经费2万元,用于大要案侦办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已全部用完,完成率10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办理支出,制度较为健全,支出程序清晰,支出绩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县级公安机关23750元的保障标准已不能满足现行公安业务的需求,因此在支出科目上不能够完全按照预算下达资金列支,存在各功能科目之间调剂使用的问题。
2.由于财政在年初未安排专项装备资金,在进行采购时,存在先于专项资金下达前进行采购。
3、新时期新形势的警务工作对武器警械、科技装备、基础建设等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远不足各个方面的建设。资金始终紧缺状态,因此基础设施、武器警械、科技装备等方面始终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制约了警务实战工作的开展。
(三)改进建议
1.针对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质,科学编制既能符合当地财政实际支付能力,又能最大程度上满足实战化警务保障工作需要的公安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不断提高支出绩效。
2.公安工作具有异于其他行业的工作特殊性,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的工作十分频繁,特别经费的需求量非常巨大,应着手建立此项工作的完备制度,确保需时快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