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警保科 发布时间:2019-07-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攀办发[2013]72号《攀枝花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在市公安局领导下,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工作以及市公安局22项职责中涉及分局完成的工作职责。
(二)人员情况:
2018年末编制人数308人,实有在职人员307人,其中公务员304人、工勤人员2人、按86号文聘用人员1人;
退休人员84人,较上年新增1人。
(三)资产情况:
2018年末资产总额5481.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67万元,固定资产5038.46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7642.9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60.21万元,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6374.55万元,预算执行中追加908.22万元。2018年度预算支出7419.78万元,结余223.20万元。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安排,年度专项资金安排1107.86万,其中上年结余360.21万元,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00万、省级禁毒补助专项12万、特别业务费335.65万。2018年度专项资金支出884.66万,结余223.20万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我局区级财政其他资金安排1722.62万元,支出1722.62万元,无结余。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市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市级项目1个,主要为按照保障标准23750元/人.年计算后,在职人员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的差额部分以特别业务费列为项目预算。2018年我局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抢抓改革试点机遇,牢牢把握“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工作主线,着力打造出仁和公安改革特色和亮点,全年完成9个派出所升级改造,探索建立了“大部门、大警种”工作格局,通过7月份在我召开的改革现场会,提供供全市公安推广、借鉴的新型警务模式,不断推动公安主业和队伍建设提效升位,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实力、生态、和谐、幸福”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省级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省级项目2个,主要为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禁毒补助,全年除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结余装备资金外,其他项目执行完毕。2018年,我局以“百日平安会战”“春雷”“夏安”“秋风”“冬攻”等专项行动为载体,紧盯社会稳定,狠抓破案打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破案件、强挽损、重实效,全局共破获刑事案件297件;刑拘356人,同比上升21.09%;逮捕189人,同比上升9.25%;起诉347人;行政拘留637人。同时强化防范管理,推进公安改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转移支付资金购置装备,以“守点、巡线、控面”为重点,加大社会面巡逻布控的力度和密度。同时结合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加强禁毒宣传工作,营造氛围,牵头做好了仁和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组和安全畅通工程组的各项工作,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整体平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能够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办理资金支出,内控制度较为健全,支出程序清晰,支出绩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县级公安机关23750元/人.年的保障标准已不能满足现行公安业务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在资金支出科目上不能够完全按照预算下达资金科目列支,存在各功能科目之间调剂使用的问题。
2.现有专项资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支出需求,公安机关的打击效果不能完全达到设定目标。
(三)改进建议。
1.在适当提高经费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不断提高支出绩效。
2.加大专项资金安排力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中期预算调整。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