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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杜绝无牌无照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在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和盐边县设立了10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实现注册登记点对全市所有区县的覆盖,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今年已为2612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注册登记业务。

工商部门加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督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产品质量法定义务,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做好辖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依法处置投诉、举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将电动自行车纳入年度重点商品抽检计划,2017年抽检电动自行车5批次。

二、关于“加大查处力度”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未上牌交通违法专项行动、“查隐患、强管理、保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在道路上违法载物、载人,未悬挂号牌以及加装遮阳棚等危害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379起。同时,针对部分非机动车驾驶员法律意识不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等实际,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平面媒体、微信、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全市主干道9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靠右行、戴头盔”等标语,提醒电动自行车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三、关于“规范非机动车购买交强险”的建议

目前,我国尚无电动自行车强制保险的相关规定,省内成都等地出台了鼓励电动自行车参保政策。当前,我市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等保险公司推出了电动自行车保险险种,非机动车所有人可自愿参保。

四、关于“严查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人行道上行驶行为”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切实规范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车秩序,重点查处人行道行驶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保障行人安全。

感谢贵委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