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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8号

提案答复的函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引进机动车驾驶证考场的建议》(第3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放机动车驾驶证考场管理”的建议

针对全市只有一家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情况,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措施,将社会化考场建设、使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会商会研究,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供给侧改革。市投资项目会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西“汽车与养生”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由攀枝花市真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枣子坪后山,包括全车型驾考服务中心。目前,该驾考服务中心的科目二考场已基本建成,科目三考场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今年内可投入使用。该驾考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考试学员将有更多选择,竞争更趋于公平。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我市拟在盐边县、米易县各建设1个全科目小型汽车考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二、关于“采取‘通过听证’等措施制定合理公平收费”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机动车驾驶训练考试场收取的练车费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应属于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状况自行确定。对不实行政府定价的练车费,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依法经营。

攀枝花如意考试训练中心在参照了周边地、市、州同类型考训场的考前适应性训练收费标准后,根据财务成本核算,确定的考前适应性训练收费标准。据驾校学员反映适应性费用高的情况,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多次和考试训练中心磋商、协调,从2016年3月21日起,降低了小车练车收费标准,小车科目二260元/学时(45分钟),降幅7.14%,小车科目三480元/小时,降幅4%。目前,攀枝花适应性训练收费价格与省内成都、西昌、自贡、达州、乐山等地,以及云南省大理、昆明、丽江等周边城市相比处于中档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驾校存在价格垄断、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可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13家驾驶员培训学校收费标准进行了检查,各驾校间形成了竞争机制,且各驾校将收费标准在各报名点或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发现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热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感谢贵委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