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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9-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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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无红绿灯处的斑马线贴反光标志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关于在无红绿灯处的斑马线贴反光标志的建议

道路交通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施划,路灯的设置和亮度均要符合国家相应的行业标准;行道树的种植和修剪要符合文明城市创建和环境优化的相应建设标准。针对我市部分道路灯光昏暗,斑马线不易被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是公安交警部门全面清理了不符合规范、不完善、不清晰、不易识别的人行横道标志标线,现已完成一批次1733.05m2人行道标线施划和16块人行横道标志的设置工作;二是园林绿化部门对遮挡标示牌、交通信号灯、天网监控、路灯照明的树枝进行全面的修剪,目前已修剪了隆庆路、竹密路、大河路等城市主干道行道树共计760棵;三是市

政管理部门加大路灯巡管力度,按照路灯的衰减周期定期更换,对损坏的路灯及时更换,今年以来共检修路灯1742基,处理路灯故障92次,更换灯具46套。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做好人行横道标志标线的重新施划和完善工作,年内还将进行两批次建成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完善工程施工,全年共计施划人行道标线5654.60m2,设置(更新)人行横道标志330块。

二是对现有照明条件确实无法整改满足的路段,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市政管理部门、园林绿化部门配合,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条件下,调整人行人横标线的位置。

三是在新建道路时,把道路的安全设施和社会管理设施设置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施工,从设计建设源头减少新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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