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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攀枝花宠物管理实施办法的建议》(第1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宠物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的建议

公安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相关管理经验,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民自觉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二、关于“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是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大力推行犬只管理实名制,推行免费免疫及狂犬病防治服务。今年以来,公安部门办理犬只准养证300余本,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注射狂犬病疫苗3万多头份,卫健部门集中采购狂犬疫苗6万余支。

二是公安等部门对单位养犬、涉犬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核对统计养犬数量,全面掌握底数,取缔涉犬无证照经营活动;同时,对边远、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位等易疏漏地区,加大摸排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是公安部门以早晚遛狗时段为重点,结合社区警务、街面巡逻等工作,加大对街面、道路、公共绿地、健身步道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巡逻力度,及时对敞放、未拴养或圈养及非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依法查处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违规养犬行为。今年以来,公安部门已累计教育劝导养犬违规违法行为人210余人次。

四是公安等部门在配合两家民间组织对流浪犬、无主犬收容、救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其他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收容、救治;同时,加强对狂犬、烈性犬的捕杀工作,对疑似狂犬、病犬及时组织无害化处理。

五是公安部门对近年来发生的犬只扰民、伤人、狂犬致人伤亡等案(事)件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归纳,查找发案规律特点,做好管理、防范及查处工作。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强化养犬日常管控,继续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工作中切实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犬只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0年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