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快递电动车交通安全监管的建议》(第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落实外卖和快递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建议
(一)外卖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我市美团外卖、饿了吗、爱米易、迷阳外卖等外卖电商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工具安全驾驶、“一盔一带”等宣传,对外卖送餐人员闯红灯、逆行、突然掉头、骑行人行道、违规停放等突出问题,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员工要逗硬处罚,让员工真正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建立外卖送餐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在工作制度、流程上明确细化,实现清单制管理,自觉将外卖送餐交通安全整治纳入六月“安全月”教育活动内容,让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快递企业。据统计,目前我市18家邮政快递企业中有9个快递企业共有89辆电动车开展配送服务,其中三轮电动车39辆,二轮电动车50辆,主要集中服务仁和区和米易县地势较为平坦的区域。为切实加强邮政快递企业投递车辆,特别是电动车辆的安全文明驾驶,市邮政管理局印发了《攀枝花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邮政快递企业投递车辆安全文明驾驶工作的通知》(攀邮管〔2020〕20号),要求各企业充分认识加强邮政快递车辆管理的重要性,严格履行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邮政快递投递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定,将安全驾驶责任与车辆驾驶员的工资、绩效等挂钩,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同时,严格把控驾驶员准入关,让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植根到驾驶员心中,坚决杜绝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以及未佩戴头盔等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求各企业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车不悬挂号牌、骑电动车逆行、不按信号通行、骑行于人行道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督促各企业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关于严查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
(一)开展专项整治。6月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2020年低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攀市监发〔2020〕62号),安排部署2020年攀枝花市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生产销售场所检查、严格实施注册登记、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清理整顿,规范电动车管理。
(二)严查交通违法。今年以来,公安交警结合“奋进3号”“减量控大”“一盔一带”等专项行动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城市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成因和特点,加强城区各主要路口、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通行集中路段的警力部署,严查无牌上路、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在道路上违法载物载人,以及加装遮阳棚等危害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9346起。其中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5046起、电动自行车超速1起、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起、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3745起、摩托车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512起、驾驶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7起、驾驶非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减速避让的31起、驾驶非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2起。
(三)加强宣传教育。公安交警部门一是通过平面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平台,在全市主干道9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靠右行、戴头盔”等提示语,适时提醒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二是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宣传教育,对违法驾乘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学促管”“学罚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体验式教育、参加志愿劝导服务等活动,抓执法、抓教育、抓养成,推动形成电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贵委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