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8-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人行横道并加强管理的建议》(第1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行横道设置相关依据
依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规定,以下情况应设置人行横道:
(一)道路交叉口;
(二)次干路及支路上大型公共建筑、卖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地铁站出口等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
(三)路侧有出入口或人流集中区域,高峰小时横穿道路人流量大、集中的位置;
(四)按照道路等级和所处城市区位对人行横道有设置要求,需要设置人行过街通道的路段。
二、部分路段人行横道设置情况
攀枝花影城路口和阳光大梯道路段地处人民街重要交通节点,临近市一小、四小,为满足大梯道和攀枝花影城十字路口行人过街需求,设置有多条人行横道;炳草岗大街市委市政府路段周边有多家市级行政单位,紧邻西海岸菜市场和公交32路始发站,人行过街需求集中,路段东西两侧设有人行横道,因人行横道与人大转盘距离过近,不宜实行红绿灯控制。
三、对人行横道精细化管理工作措施
(一)关于“完善提升交通设施”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主动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设需求,配合住建等部门先后完成中西医结合医院人行天桥、万达人行天桥、中央铭城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立项实施智能交通提升项目建设,实现炳草岗片区21个路口行人过街信号灯控制,新增攀枝花大道万象城路口行人过街红绿灯。
(二)关于“优化人行横道设置”的建议。开展主次干道行人过街设施全面排查,对部分使用率较低、相距较近、严重影响道路畅通以及已建有行人过街通道(天桥或隧道)的人行横道进行了清除,对西海岸三角花园周边、原政务中心、仁和区政府、金沙江大道501电厂等处的人行横道予以取消。
(三)关于“强化行人教育管理”的建议。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行人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行人乱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行人选择行人过街设施通行。今年1-6月份,共计查处行人不按规定通行交通违法行为20804起。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人行过街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人行横道设置,完善信号灯等安全设施,为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