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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区分局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1-11-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区分局

  2021年冬季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14名(限男性),退役士兵优先。具体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结束后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的人员视情况放宽);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3年11月之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68cm,裸眼视力均在1.0(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1.2(标准对数视力5.1)以上;无色盲或色弱、残疾、口吃、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伤疤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驼背,无严重的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疾病;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报名人通过拨打电话向招聘单位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的方式口头报名。联系电话:0812-62113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网上报考: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内容填报个人信息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2536896881@qq.com。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当天报名人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用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二)考试组织。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1.考试。考试当天考生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之规定组织考核评分,得分取测评科目平均分。体测科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或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分局政工监督室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注册申请,笔试、面试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攀,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签字笔,按要求出示“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和遵照执行我市发布实施的具体防控要求。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照招聘单位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钒钛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公安局          

  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11月8日